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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信箱来信回复情况
信件标题: 户籍 信件类型: 咨询
来信人姓名: 市民 来信时间: 2018-05-24
来信内容: 你好!我家侄女住在我家上学,我想把她的户迁到我家户头(康巴什户),这样可以吗?
处理情况
回复单位: 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8-06-07
回复内容: 居民朋友您好:
      您反映的信息已收悉,经相关部门认真审办,现答复如下: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府发〔2015〕223号)规定,亲属投靠为夫妻间相互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反馈人所述不符合上述规定。康巴什区户口迁移政策有购房(包括租房)、工作、引进人才、经商、亲属投靠等。如反馈人的侄女属于未成年人,其只能随父母迁移户口。因反馈人未留联系方式。如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477-2261262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电话:0477-8595773 传真:0477-8594000

承办: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477-8595773 E-Mail:kbsweb@ordo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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