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精神,康巴什区工商分局构建失信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框架,推进企业协同监管构建联合惩戒机制。
一、加强统筹协调。该局主动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惩戒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建立完善信息数据交换共享等工作机制,共同推进联合惩戒开展。
二、加强数据准确性。一是把好公示信息数据质量,加强数据核查和更正,确保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等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二是依据“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职责,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均做到100%向社会公示,确保公示率、及时率和准确率,充分发挥其对违法企业的信用约束作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企业信用监管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社会对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的认知度和社会公众的认可度。积极推动企业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信用监督机制,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