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试行)》出台:破解网购价格欺诈举报难

来源:康巴什发展局 彭立威     发布日期:2017-02-28 11:03【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随着网络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反映在网购中遭遇各种价格欺诈问题,有的虚构原价,有的是虚假优惠,有的不履行价格承诺……网络交易价格投诉举报数量不断增多,现在已经是市场价格监管的重要领域。根据《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价格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管辖。由于网络交易在虚拟空间中进行,交易过程涉及注册地、经营地、仓储发货地等多个地址,违法行为发生地往往难以确认。为了明确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归属,不断提高网络交易价格举报办理质量和效率,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新制定的《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试行)》,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杜绝网络交易价格欺诈,关键在于价格举报通道的畅通。过去,举报由谁处理、归属地如何界定等问题缺乏明文规定。而国家发改委制定的《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试行)》则解决了这些难题。

  比如,《规定》指出,受理、办理网络交易价格举报遵循行为发生地管辖原则,被举报经营者所在地就是行为发生地。其中,被举报的网络交易价格行为是电商实施的,则由电商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管辖。被举报的网络交易价格行为是平台实施的,则由平台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管辖。被举报的网络交易价格行为是平台和电商共同实施的,由平台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管辖。那么,如果消费者网购遇到价格欺诈,具体应该如何举报呢?

  在网络购物过程中,消费者如果认为自己的价格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或登录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进行举报。具有管辖权的价格主管部门将会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并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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