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续租公租房需提供的材料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15 11:32【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居住证(含暂住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验。 

2.提供由房屋权属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新区无住房证明原件一份(已婚申请人一人居住的需要同时提供其配偶无房证明)。 

3.提供由新区社保局出具的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6个月连续在新区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证明原件一份。 

4.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收入证明或收入证明原件一份(已婚申请人一人居住的需要同时提供其配偶收入或无收入证明)。 

5.申请人为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原件一份。 

6.上一年度缴纳供暖费票据或证明原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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