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康巴什区生态环保督查反馈意见
整改方案》的通知
鄂康政发〔2018〕20号
各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康巴什区生态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
康巴什区生态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全面整改落实市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稳步推进中央环保督查、中央第二巡视组“回头看”、自治区生态环保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各项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按照区委、政府部署,不折不扣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第二巡视组“回头看”、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档案还不够完善问题。中央第二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有关生态环保问题、自治区生态环保大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台账佐证材料不齐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根据反馈意见和最新问题清单,按照“共性档案+专项档案”的模式,健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专档(2016年以来)、自治区生态环保大检查反馈意见专档(2017年以来)、中央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专档(2017年以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档(2018年以来),完善整改工作档案资料,做到档案规范完整、内容准确、口径一致。
牵头部门:环保局
配合部门:区委办、政府办、住建局、统筹局、公用局、园林局、政府督查室
完成时限:2018年4月13日
(二)环保专项资金兑付不及时问题。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00万元和自治区重点流域重点地区环境治理以奖促治专项资金168万元未拨付到位。
整改措施:立即采取调账及其他有效措施,确保上级环保专项资金拨付到位。
牵头部门: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5月30日
(三)流域治理工作进展缓慢问题。一是未按照国家考核时限要求,在2017年5月份完成流域治理工程建设,2017年11月中水蓄水池工程建成投用。二是康巴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至今未完成改造任务,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取缔工作未完成。三是中水调蓄水池蓄水量过半,长时间储存中水可能引起水体黑臭现象。四是未按照整改任务制定再生水利用规划。
整改措施:
(1)督促污水厂倒排工期,加快提标改造工程进度,按期建成投用。
牵头部门:住建局
配合部门: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
(2)加大中水蓄水池库存水利用力度,春灌开始后及时清空蓄水池。同时,利用中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确保污水厂产生的中水及时回用。
牵头部门:园林局
配合部门: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年4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3)加快雨污合流管网摸排改造工程进度,采取边摸排边整改的措施,找出存在雨污合流现象的问题管网,全面整改。
牵头部门:公用局
配合部门:住建局、环保局
完成时限:5月8日前完成摸排,6月30日前完成改造。
(4)编制再生水利用规划。
牵头部门:环保局
配合部门:统筹局、园林局
完成时限:2018年4月30日
(四)马王庙违规取水整改不彻底问题。康巴什于2015年停止在马王庙取用地下水,6眼取水井未按要求进行封闭。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水源地保护的相关要求,立即对马王庙的取水井进行封闭,今后不作为城镇集中用水水源。
牵头部门:统筹局
配合部门: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8年4月10日
(五)世纪银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未运行,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措施:立即对接伊旗政府,厘清康巴什和伊旗各自职责并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加快解决遗留问题。
牵头部门:公用局
配合部门:政府办
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六)政泰驾校违法占用草原问题整改缓慢。政泰机动车检测中心路面及建筑物属于永久性建筑物,且植被遭到破坏,短期内难以恢复,至今未申报相关草原征占用手续。
整改措施:依法规范征占用草原的审核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农牧业厅《关于加强草原征占用跟踪督查的通知》要求,规范政泰驾校的草原征占用手续,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牵头部门:统筹局
完成时限:2018年4月20日前组件完毕并上报,5月30日前完成审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严格按照整改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推进生态环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各责任部门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于3月30日前将名单和联系方式报至区环保局,于每月15日和30日报送工作进度和支撑材料。(联系人:马水英,联系电话:15947175260)
(二)强化责任落实。区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并协同政府督查室定期进行通报,对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缓慢的部门进行约谈问责,确保生态环保各项目标责任落到实处。
(三)落实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报刊、网络等平台,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大力宣传中央、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和区委、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