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自助旅游存在的风险隐患

来源:区委办公室 张译文     发布日期:2018-06-28 16:54【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休闲方式各式各样,自助旅游成了人们追求时尚的新型模式,随之将涌现出了一些户外俱乐部、车友群及有关社交媒体自发组织出外旅游活动的现象,由于这种自然组织不具备经营旅游业务的资质和相关经营许可,风险防范能力差,又规避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因此,难免出现一些风险。 

  一是领队无资质,服务难保障。自助旅游组织不会和参与者签订旅游协议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出现安全或服务质量方面问题,领队常会解释为自由选择的结伴出游,不承担任何责任。正规旅行社按照《旅游法》的要求,都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用于因旅行社原因出现责任事故时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可自助游没有此项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赔偿就无从谈起。 

  二是安全无保障,监管难度大。自助旅游组织者既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也未在有关部门办理证照,监管难度大。即使发生损害事故和投诉,管理部门也无从收集证据,旅游者维权困难很大。自助旅游属于个人达成的约定,因为缺乏监管,所以在组织旅游活动时常有夜间行车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发生。

  三是追责无依据,游客难维权。自助游的付款方式一般是转账为主,没有发票、保险,也不签合同。如果出现纠纷或损害事故,出游者很难举证维权。 

  为更好地维护旅游者权益,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正:一是及时发布旅游警示,提供俱乐部“黑名单”;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醒广大旅游者警惕组织者以“超低价”为诱饵欺骗参与者,做好风险防范,与组织者签订有效合同,明确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三是研究制定相关法规政策,弥补维权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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